工作经费如何界定?

一、工作经费是指同级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中除人员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项目外,可以用于机构日常运转和开展业务工作的经费总称,用于民政对象或项目建设经费不能作为工作经费,如走访费、慰问费等.

二、工作经费预算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数和年中追加数.

三、工作经费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公用经费,车辆使用费、会议费等专项预算经费,各项民政业务工作经费(不含人员经费),如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含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工作经费、优抚双拥工作经费、区划地名、边界管理、社团管理、城乡社区建设管理等工作经费,项目管理经费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