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集下】【辛字部】

分别,分析,明察:~别。~认。~析。~正。~识。明~是非。

古代土地面积单位,九夫为一辨,七辨为一并。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𠀤音辯。

【說文】判也。

【廣韻】別也。

【易·乾卦】問以辨之。

【禮·學記】離經辨志。

【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

【周禮·天官】弊羣吏之治,六曰廉辨。

【註】辨,謂辨然于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又【韻會】牀䏶足笫閒也。

【易·剝卦】剝牀以辨。

【疏】牀足之上,牀身之下,分辨處也。

【程傳】牀之幹也。

又變也。

【楚辭·九辨註】辨者,變也。謂𨻰道德以變說君也。

又井地之數也。

【禮·王制·註】京陵之地,九夫爲辨,九辨而當一井。

又姓。

又【集韻】𤰞見切,音徧。與徧通。帀也。

【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

【註】同徧。

又【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𠀤辯上聲。義同。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又與貶通。

【禮·玉藻】立容辨𤰞,無讇。

【註】辨作貶。容雖貶損𤰞降,不傾側柔媚也。

又【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𠀤音片。革中斷也。

【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

【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

【集韻】作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