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一下刘邦麾下的“亲近人”樊哙,在刘邦被封汉王前,爵位不过是“贤成君”,职位只是“舍人”,到了“汉兴”之后,才受封“临武侯”,“迁为郎中”,还定三秦时,才“迁郎中骑将”、“迁为将军”。
也就是说,刘邦的“连襟”樊哙,自秦二世元年九月起兵就追随刘邦,在亲自上阵砍杀斩首近百,抓俘虏数百,受降卒数千之后,到汉元年三月,历时近三年,才爬到“官不过‘郎中’”。
韩信说,“郎中”是“官”,“执戟”是“位”,而在秦汉“宦皇帝者”或称“郎宦者”之中,确有“执楯”、“执戟”、“武士”、“驺”,执勤的位置在“殿下”,不过,《二年律令》中记录的“汉制”表明,“中郎”高于“郎中”,“郎中”高于“外郎”,“谒者、执楯、执戟、武士、驺比外郎”,也就是说,“郎中”应该高于“执戟”。
这实际上就出现了矛盾,以韩信的表述来看,“郎中”应该是“官”,而“郎宦者”中的“执戟”也是“官”,两个有高低的官阶,不应该形成并列关系,那么,“执戟”应该就不是这个“执戟”,而是“位”的概念。
在秦汉之际,标识“位阶”的核心尺度是“爵”,而“楚爵”有“执圭”、“执帛”为上卿,也有“五大夫”爵为“大夫爵”,基本上与周制的“卿、大夫、士”和秦汉爵制的“分层”对应,则“执戟”或为“楚爵”的“士爵”或“大夫爵”之一。
对于一个身无长物的“游士”而言,在6个月内升迁至有官有爵的“知名者”,并能够“数以策干项羽”,也就是说,已经可以直接向项羽献策的“近臣”身份,项羽对韩信绝对不算“薄待”,要知道,在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之前,“楚政权”的高官实际上仍由楚怀王的廷臣或项氏宗族长者把持,比如项伯在鸿门宴时为“楚左令尹”,。
真正的转折点在于,项羽自立为王后,整个政治格局并无改观,仍是以“项氏宗族”为主导,日后楚汉战争中的诸多方面将领,仍为项氏族人或者为江东旧人,甚至连英布这样的旁系将领在“封王”后仍会发生反复,都说明,“西楚政权”的军政结构,趋于“小集团化”、“小圈子化”。
在此条件下,也就难怪韩信对刘邦指斥项羽,见《史记·淮阴侯列传》:
这段话信息量极大,韩信先问刘邦,自认为“勇悍仁强”与项羽比,能比吗?注意这里的用词,是“勇”、“悍”、“仁”、“强”,并不是过往通俗说史中侧重的“勇”,里面还有“仁”,而刘邦竟然在沉默半天之后回答:“不如”。
后面韩信描述项羽的为人,很明显强调的根本不是“勇”,而是“仁”,简单地说,项羽“任属贤将”与否是个主观判断,而项羽对人的“恭敬慈爱”,这个是韩信已知的事实,甚至曾经享受过项羽的“殷殷关怀”,那么,项羽的“仁”的缺陷是什么呢?
简言之,“吝惜爵位”和“以‘亲爱’王”。
过往的通俗说史是喜欢讲“吝惜爵位”等同于“吝惜官爵” 的,因为有汉高祖灭项羽之后问群臣自己何以战胜项羽,见《史记·高祖本纪》:
这段话不用特别翻译,其实就是刘邦“与天下同利”,项羽“不予人利”,那我们可以看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新郪信案”中“分利”的细节:
注意,“新郪信案”中的角色是,新郪令信和髳长苍对杀人供认不讳,校长丙、发弩赘纵放杀人犯,也承认犯罪事实,同案犯求盗布已死,舍人余在逃,最终,信、苍、丙、赘四人全部判处弃市,即死刑。
信——新郪县令(秩六百石),苍——髳长(秩一百二十石),丙——校长(秩一百二十石),赘——发弩(秩一百二十石),他们在汉高帝六年审决时,由于汉廷有新政策“赐爵一级”,竟然四个人全部都是“关内侯”,而在杀人时,则都是“大庶长”……
也就是说,西汉初年的“军功爵位”的“滥赏”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在秦始皇时代,“五大夫”还是皇帝身边近臣的“高爵”,“列侯”、“伦侯”还是帝国有数的“顶级权贵”,到了刘邦灭亡项羽之后,已经是一个“县委书记”、“县交通局长”、“县武装部长”、“县公安局长”的普遍“配置”了。
要知道,哪怕是“暴秦”,也一样要尊重战国时代以来的“卿、大夫、士”的血缘贵族传统,项羽的“吝惜爵赏”,本质上是“守规矩”,而“以亲爱王”,本质上是“重感情”,以“诸将为王”,更是“重灭秦战功”,项刘之争,正是“讲规矩”的碰到“不讲规矩”的。
从长治久安的“统治秩序”角度,项羽的选择要比刘邦的选择“高明”得多,因为刘邦“滥封”的至少六十万“军功爵”实际上是之后西汉王朝100年间最大的“统治危机”所在,也就是日后汉景帝、汉武帝动辄屠灭千家、万家的“地方豪强”的“渊薮”。
然而,韩信之流,乃至于萧何、曹参、张耳、英布等人,本质上需要的,恰恰是“不讲规矩”,否则,他们在秦朝也是“士”,甚至混到“贤大夫”的位次里,何必把脑袋绑在腰带上求这场富贵呢?
根本原因还不就是: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